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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台缘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3 2024-07-24 16:01

项目概况

闽台缘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C-GK-2024-081

项目名称:闽台缘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台缘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1.00

14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开发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fjszczb@163.com)获取,若采用邮件获取,请登录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办事指南查看具体流程。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薛老师、0591-22867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陈丽娜、姚淑萍、张思婕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姚淑萍、张思婕

电 话:  0591-8362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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